
20年前,就有4P要被4C、4R替代的说法,但最后4P的地位还是非常稳定,倒是大家慢慢忘记了什么是4C、4R。
网络出现后,又出现了4P要解体的言论,本人也过去附和过这种说法。近期,我忽然意识到,4P可能是个万能构造,信息互联年代也好,电子商务也罢,照样适用。 前不久,我在剖析某个电子商务时,不自觉地应用了4P构造,被眼尖的群友发现并提了出来。我随口应了句:4P是个万能构造。正是这一句,引发了我对4P构造的重新考虑。 有人说4P是科特勒提出来的,其实不是。营销共有20多个要点,美国营销学者麦卡锡把这类要点概括为4P(商品、价格、途径、营销)。4P的每一个要点,包含多个子要点,基本涵盖了营销的主要要点。科特勒在撰写《营销管理》教科书时,在战术篇中应用了4P构造。 4P只不过一个营销剖析构造,这个构造的特征是即便没熟知学会营销理论,应用4P构造也能最好地做剖析。营销的复杂性不在于构造,而在于组合方法。就像玩魔方,看着非常简单,改变任何一个就足以改变全部。
4P只不过最浓缩、最简化、最主要的营销变数,它没提供解放策略,但提供了剖析路径。仅此而已。 网络改变4P了吗? 网络应用于营销,在某个阶段都会出现“4P一体化”,正是这种现象,有人放言“4P失效了”。 什么是“4P一体化”?就是商品、价格、途径和传播这四个营销要点合并为一个。譬如,小米手机在网上销售时,商品、途径和传播全部是靠网络完成的,这就是“4P一体化”。 当雷军是网络红人时,“4P一体化”是可以达成的。由于雷军是网络红人,传播是网络,销售途径也是网络,商品也是网络化的。这个时候比较容易产生错觉:网络就是所有,无需什么4P了。这时,比较容易放出“4P解体”狂言,但这只不过网络红人在某个阶段的特权。当他们挟成功做出结论时,大家是非常难反驳的。但,把这种网络红人的特权推而广之,则没任何典型意义。目前,“米黑”愈加多,“4P一体化”不再是雷军的特权,小米途径的缺失,传播途径的单一,商品的缺点,都出现了。 4P构造是一个稳定的构造,“4P一体化”是一个临时构造,不可推而广之。 前面说过,4P只不过个剖析构造。信息互联年代,照样可以根据4P构造去剖析,但4P的内涵是在变化的。譬如,原来的传播更多依靠大众传媒,目前更多依靠网络,网络推广的体验、场景、KOL,都是网络传播的要点。原来的途径主如果线下(通路、KA),目前增加了电子商务和微商,而电子商务的途径种类又分为不少。再譬如,近期不少人讲需要链、极客,它们都是塑造商品的办法和办法论,但从构造上并没否定4P。 去年过去风行一时的网络推广4E(体验Experence ,花费Expense,电铺E-shop,展示Exhibition),基本上还是4P构造,但远没4P包括的内容多。 这篇文章,非常怕给人以误解,以为我在传递一种信息——网络没改变营销。事实上,网络对营销的改变不少,无论是把网络作为工具,还是网络所隐含的思维方法的改变,都很之大。但4P作为一个营销构造,现在还没有找到比它更简洁、更有包容的构造。一直以来,不断有人说科特勒过时了,我觉得过时的是办法,作为营销基本构造,科特勒一直可以包容万象。